flowers补完计划(1)——《无人生还读后感》

昨天赴中科院参观,坐了4小时的大巴,正好乘这难得的大块空闲时间把《无人生还》和《银河铁道之夜》读完,心中有些体会记录于此。如果有什么想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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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的是人民文学版的译本,译者是祁阿红。我本人并非犯罪悬疑小说的爱好者,这本书单纯是因为flowers补完计划而看的。整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中规中矩,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地方,甚至有些扣分项。小说整个过程的气氛营造的还可以,后期剧情比较吸引人。但是全文在人物的描写上不够生动,我看完以后对小说的十个主角大多只有一些标签化的认识,不过这也不是这类小说的长处和重点,所以无关紧要吧。

不过《无人生还》给我留下的最大的印象是它的翻译腔,不知道是原作本身的问题还是翻译的问题,这个版本的翻译有及其浓重的翻译腔,在小说的前半部分已经到了影响阅读体验的程度,很容易让我跳出小说本身营造的气氛,我觉得英语小说的翻译不应该过度直译,应该在直译的基础上考虑汉语本身的特点。

其实我对整本小说的剧情没有过多的讨论欲望,但是小说犯罪杀人的动机却勾起我一些思索。凶手因为自身的正义感驱动对这些道德上有罪和法律上无罪的人进行“审判”。先说结论,我认为这种行为本身是非法的,不管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我都无法赞同。

前天我听吴教授的讲座,他说到,马克斯韦伯认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须做到权威必须理性(即理性的权威),如果一个国家处于人治的状态,那么它不能被称为理性的权威,真正理性的权威是健全的法律,这叫法治。一个人的生存权是他所有权力的基础,而国家的成立和存在需要所有公民让渡一部分权力成为公权力,通过这种让渡国家和法律获得剥夺公民生存权利的权力,这是法律本身的合法性或者说是合理性。而在小说中,凶手因为自己的正义感而剥夺他人的生存权利并没有依据,也不合理。道德不能授予任何人审判他人的权力,因为它本身就没有这种权力。由于我自身水平的限制,以上论述不够严谨,感兴趣可以找相关著作了解,如马克斯韦伯的《政治作为一种职业》。